昨日上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国内部分旅游线路体验式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本次体验调查的96条线路中,74%以上的线路存在相对严重的问题。其中,超三成的体验员反映,导游有安排超计划购物、强迫购物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官网2015年10月28日)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收入的提高,外出休闲旅游的人员也不断增多,省内游、省外游、出国旅游已经成为了常态。但在旅游中导游欺客、店家宰客等现象也日渐增多,旅游市场乱象不断出现。
笔者前几日刚好进行了一次广西游,行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旅游乱象。如司机代替导游、所住酒店条件差(房间小、被盖有破洞、马桶无盖、地毯下面藏有小虫等现象)、导游变推销员(车上直接销售物品)、压缩计划的旅游景点和正常旅游时间满足自费游、擅自更改旅游景点和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对旅游的经营、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自2013年10 月1日施行以来,旅游主管部门也处理了一些游客投诉的旅游乱象,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旅游乱象仍然突出。青岛天价大虾和三亚扇贝等事件严重损伤着国内外游客,给旅游环境蒙上了极大的阴影。
在旅行中,游客(特别是散客)身处异地,本应受到旅游部门(特别是导游)的一路关爱,但由于诸多旅游乱象的存在,而使其成为了最直接的受害者,甚至在受到伤害后还出现了投诉无门的景地,着实使人心寒。
要完全解决旅游中的诸多乱象,除了大力宣传《旅游法》,让游客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外,我们的旅游部门还要多对导游进行培训和教育,严格监督他们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导游工作,各级职能部门更应该主动作为,多站在游客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认真分析旅游乱象存在的原因,及时对各种旅游乱象从严从重处理,以达到教育的目的和效果,让游客真正地游得开心,游得放心,让旅游环境不再使游客担心。(作者:巩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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