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本县民工在外省市打工遭遇欠薪等不公后,岚皋县县委县政府派出由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等组成的工作组,于当年12月远赴河北省青龙县和当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涉解决。然而,工作组连续两个工作日被拦在政府大门之外。(新浪网2016年6月15日)
近年来,拖欠农民工报酬的新闻时常在媒体报料,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制定了许多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办法措施。而岚皋县县委县政府派出的由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等组成的工作组,赴河北省青龙县和当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涉解决拖欠农民工报酬并受到不公对待一事,在表明身份和来意后,却被拦在政府大门之外,真乃天下之怪事。
党中央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都应该在各地得到认真的贯彻落实,决不能在任何地方发生走样变化,特别是依法治国以来,更应该处处按照法律的要求办事。岚皋县县委县政府针对解决拖欠农民工报酬的事情采取了积极的态度,从2015年底到2016年5月的近半年时间里,派出工作组曾先后四次前往青龙县,除了请求本地多部门的协助,还特地向青龙县所属河北省秦皇岛市政法委发函,请求加强案件监督。但事与愿违,这种态度却在河北省青龙县受到了阻扰,吃了“闭门羹”。工作不但没有取得有效进展,被带去作证的2名农民工还被青龙县警方从法庭直接带走并刑事拘留。
工人们讨要血汗钱无可厚非,本应该得到政府的支持和保护,但却因常年讨要薪资在向青龙县人民政府表达诉求时被刑事拘留,并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处以刑罚。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了这种严重“程序不正常的违法行为”发生呢?笔者认为这是权力任性的表现,是丑陋的官本位思想在与法律进行较量。依法治国,必须让任性的权力受到法律的约束。如果谁违背了这个原则,无论其职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只有这样,才能还青龙县一片晴朗的天空。(作者: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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