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李振华)2017年新年伊始,新疆木垒县法院的审判工作始终如一地忙碌着、进行着。2017年2月6日刚刚上班,民一庭法官就急匆匆奔赴数百公里,找到躲债多日的祝某,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祝某与原告段某和林某分别达成调解协议,自愿履行债务,化解了两起纠纷。
2011年,祝某承建木垒县某小区项目,祝某找来林某为该项目住宅楼安装防护栏和地下室铁门,找来段某安装防盗门,分别与两人签订了安装合同,约定根据工程进度边安装边付款。2012年12月,全部完工并交付后,祝某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理由一直推托不与林某、段某结算。直至2016年9月17日,林某、段某找到祝某,经结算,祝某分别欠林某252500元、段某18660元,并分别向二人出具欠条。后祝某仅偿还林某152500元。最终林某、段某多次催要无果后,无奈诉至法院,要求祝某分别支付二人的安装款。
刚过完春节,林某与段某提供了祝某在乌市的详细住址,承办法官向二人了解情况后,确认了祝某的住址,果断出击,于2017年2月6日奔赴乌市,在2月7日清晨将祝某堵在家中,然后经过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祝某同意于2017年10月份一次性付清该两笔安装款,两案均以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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