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陈洁)4月18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召开2018年首场新闻发布会,邀请了市人大、政协、市委宣传部等单位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阜康电视台等相关媒体参加了会议。
发布会上,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新闻发言人刘文军通报了阜康市法院2017年特色亮点工作成果以及以案释法工作情况。
2017年以来,该院在阜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各项工作亮点纷呈:通过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接受咨询进行法律宣传,处理矛盾纠纷;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广泛支持,改造法治广场,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打造城市亮丽的法治风景线;恢复“13号牧民法庭”,方便群众诉讼;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构建执行工作新格局,全力破解执行难等特色亮点工作,阜康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法院形象有了新提升。
会上,刑庭庭长张世星、行政庭庭长王淑红、民一庭庭长周君、民二庭庭长王云凌分别就该院2017年以来在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指导意义的共性问题发布了5起典型案例,并分别结合案例进行了相关法条解读,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同时,在该院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上同步予以发布。
发布会上,刘文军指出,一个工作亮点代表一种正面形象、一种积极评价、一种良好公信,通过一个个工作亮点量的积累,最终实现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飞跃。阜康市法院将进一步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满足群众对多元司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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