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定,推动党组主体责任和驻院纪检组监督责任协调贯通,共同担负起从严治党责任,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19日召开专题会议,党组书记、院长王树仁邀请驻院纪检组为全市法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把脉、开方。
驻院纪检组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结合全市法院实际情况,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政治责任监督履行、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部署落实、整治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巡视整改和组织领导巡查工作等六方面,对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方式、监督追责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法院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王树仁院长表示,全市法院将对驻院纪检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采纳落实工作,组织党员干警开展学习,确保全体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和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实质,抓好贯彻落实。坚决防止“脱节”“灯下黑”等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好,促进全市法院党建工作和审判执行质效全面提升。
王树仁院长指出,全市法院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落实,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坚持“责”字当头,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工作岗位上。党组书记认真承担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同时抓好分管领域党的建设,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把管党治党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到行动上。
驻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及全体成员、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监察部门院领导及监察室干警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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