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陈宏志)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精神,落实建立健全覆盖面广、适应性强、高效便民的金融纠纷调解组织体系的要求,依法、公正、高效化解金融纠纷,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6月19日,白城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成立暨揭牌仪式在白城中院举行。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白城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白城监管分局、白城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驻白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及调解员代表参加了揭牌仪式。
就做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工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文君强调: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推动者。近年来,随着金融创新深入发展,金融衍生品不断增多,金融纠纷日益呈现出多元化、复杂性的特征。加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是人民法院和金融管理部门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对于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二要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全市法院要推动建立“投诉+调解+裁决”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模式,完善人民法院委托、委派调解工作机制,构建科学精准的调裁对接、案件流转、程序转换机制,努力将金融纠纷化解在诉讼程序之外。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中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网等网络平台开展调解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要通过示范案例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教育等方式,提升公众对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知晓度和信任度,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依法理性维权。三要强化交流协作配合。积极主动与金融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调解组织加强协作配合,发挥各方专业优势,合力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健康发展,推动矛盾化解从终端解决向源头防控延伸。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业务交流,有针对性地为调解员开展法律培训,帮助提升调解员法律知识水平和职业素养。定期与金融管理部门研讨交流,统一调裁法律适用尺度,不断提高金融审判工作能力和水平。
揭牌仪式后,金融机构负责人和调解员参观了白城中院诉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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