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李孟娇)2020年6月28日临江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运用远程庭审系统审结了被告人邢某、黄某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王某、高某收购、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一案。
被告人邢某、黄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紫椴16株,核立木蓄积23.0292立方米;砍伐枫桦1株,核立木蓄积0.2995立方米。并加工成菜墩,卖给被告人王某、高某。
被告人王某、高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邢某、黄某处收购紫椴菜墩,并继续加工,通过网店和实体店进行销售。
四名被告人身着防护服,在白山市看守所视频讯问室内接受审判,大屏幕和电脑显示屏上同时显示着法庭和视频讯问室的视频画面。法庭通过视频方式核对被告人身份信息,组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全程录音录像,画面清晰、语音流畅,庭审过程犹如“面对面”进行。
在休庭后,合议庭当场进行了合议,随后便进行了当庭宣判,四被告人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并判处罚金。依法追缴被告人的违法所得、没收作案工具。
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审理案件,不仅落实了依法审判的法律要求,还避免了人群聚集,降低了疫情传播的风险,切实保障了各方诉讼参与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真正实现了疫情防控不松懈,刑事审判“不打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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