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刘涛)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公务用枪管理,督导落实各项警务安全管理及“六专四室”建设情况,6月28日下午,吉林省高院司法警察总队副总队长王军一行3人,在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杨晓静专委的陪同下到长春铁路运输法院检查指导工作。
因长春院搬迁在即,没有进行实地查看,长春铁路运输法院顾吉正院长向王军副总队长汇报了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警力配置、警务安保设施、“六专四室”建设、枪支弹药装备、法警福利待遇等工作。王军副总队长充分肯定了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在警务管理上真抓实干的精神,同时对警务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宝贵建议。
随后,王军副总队长与长春铁路运输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司法警察开展了深入座谈。座谈中,司法警察大队队长沈波详细汇报了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六专四室”建设情况和枪支管理情况,长铁中院杨晓静专委与长春铁路运输法院顾吉正院长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其后,沈波队长围绕“六专四室”改造、公务用枪管理、警力不足等困难进行了汇报。
王军副总队长对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要求,希望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党组对司法警察工作继续给予重视和支持,加强警务管理,重视“六专四室”建设,确保枪支安全,为法院审判工作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警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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