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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县法院:全力打造智慧法院 积极推行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20-11-12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马瑾)为进一步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打造阳光智慧现代化法院,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将智慧法院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题,部署协调各部门配合落实,对院内网络基础设施进行全面完善,切实保证了科技信息化应用和智慧法院建设走上规范化轨道。

  打造“智慧”诉讼环境,深入推进法院建设

  (一)深入完善硬件设施,提供良好技术平台

  县法院按照“服务审判、务求实效”的要求,持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审判管理系统、网上立案系统、分调裁审系统、科技法庭系统、执行指挥系统等系统平台,加快内外网站升级改造及网络设备更替,为智慧法院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平台。

  (二)始终坚持需求导向,加快提高司法效率

  以科技法庭、拍卖会场、“一站式文书送达服务平台”、智能语音识别、文书纠错、类案检索、案件评查等系统为依托,优化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同时,加快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推广“新疆移动微法院”、12306诉讼服务热线、裁判文书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等多种渠道,努力形成集约高效、便民利民、多元解纷、智慧精准以及开放互动和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积极推行电子诉讼,助力审判执行工作

  (一)深入应用,着力服务人民群众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院党组积极应对,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执法办案,努力化危为机,探索出了一条互联网审判执行新模式,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既足不出户,又要化解矛盾纠纷的实际需求,以最快速度开展技术攻关,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智慧法院建设在疫情防控中大显身手,远程立案、云庭审、网上调解、网上执行等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二)便民利民,全力推进线上服务

  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新疆移动微法院等方式“线上”办理,指定专人负责网上预约立案、跨域立案工作,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拓宽办案渠道,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线上咨询,了解案件进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提供“无接触式”司法服务。同时,积极做好在线诉讼成果宣传,选取在线诉讼的典型案例,提高辖区农牧民群众对电子诉讼的认知度。

  (三)主动作为,实现哈萨克语案件互联网庭审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县法院继续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妥善做好各项诉讼服务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创新工作方式,实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云审判”、“线上执行”和“在线调解”,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县法院在上级法院的关心帮助下,分析、解决存在的技术难题,助力哈萨克语案件实现互联网庭审。2020年10月26日,县法院永丰渠人民法庭成功通过互联网在线审理一起哈萨克语离婚纠纷案件,敲响乌鲁木齐市哈萨克语案件“互联网庭审”第一锤。

  (四)创新方式,积极运用“互联网+”平台

  大力开展“电子送达”、“云审判”、“线上执行”和“在线调解”,有效地化解矛盾和纠纷,其中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实行云端柔性司法、公告案件实现“云上庭审”、“云”端陪审、微信执结一起涉案20万元农民工讨薪案件等做法,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赢得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目前,网上立案178件,网上缴费131件,跨域立案2件,网上开庭48件,网上调解成功107件。

  强化宣传意识,全力推广智慧法院建设成果

  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微信号等多渠道向社会公众提供网上立案、开庭公告、文书公开、执行公开、审判流程公开等司法公开信息,打造方便快捷的宣传阵地,提升司法公开率,同时针对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开庭等在线诉讼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操作演示,最大程度让当事人了解、接受在线诉讼方式,全力推进在线诉讼工作。

  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将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意见,提升改革成效,巩固拓展疫情期间智慧法院建设应用成果,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审判、执行、改革、智慧法院、队伍建设等各项部署要求得到贯彻落实。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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