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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护佑成长!旺苍县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学校

发布时间:2021-09-26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治讯(莫莎)“原来野猪也属于保护动物,涨知识了。”近日,旺苍县人民法院走进旺苍县职业中学,举办以“与法同行 护佑成长”为主题的普法教育活动。全校近2000名师生整齐列队于学校运动场上,上了一堂鲜活的法治教育课。

  为直观了解法院审判流程,同时贴合旺苍本地实际,经过精心筛选,旺苍县人民法院决定将杨某国等3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的庭审搬到普法现场。

  此案由旺苍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查,杨某国、杨某兵和杨某建多次用网上购买的猎套、电网等工具到当地山上猎捕野生动物,先后捕获野猪、猪獾、红腹锦鸡等野生动物9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国、杨某兵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告人杨某国、杨某兵、杨某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该案当庭宣判。

  近2个小时的庭审严肃、规范、有序,让师生们“零距离”直观地接受了法治教育,了解了庭审程序。

  庭审结束后,法官助理刘芊结合庭审案例,延伸讲解了《刑法》中与野生动物保护有关的刑法条文、罪名。接着重点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知识进行宣讲,刘芊还特别提醒现场学生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要谨防别人的伤害,要坚决同犯罪行为做斗争,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走好自己的人生路。

  在师生阵阵热烈的掌声中,普法教育活动圆满结束。活动结束后,同学们表示:“被告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主要原因是其自身法治观念欠缺、法律意识淡薄,值得我们警醒。”

  “法庭神圣而庄严,我们青年学生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做违法乱纪的行为。”

  此次的庭审进校园活动受到了学校师生的高度评价,一次体验大过百次说教,一场现实版的庭审让同学们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据悉,此次活动是旺苍县人民法院“开学季”系列普法教育活动的一个缩影,是旺苍县人民法院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工作的具体举措。下一步,该院将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面向更多未成年人传递法律知识,帮助他们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的同时护航他们健康成长。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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