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王莹)9 月 26 日是吉林省第一个“吉林生态日”。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积极响应省法院及上级法院的部署和安排,以“关爱生态,造福人民”为主题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地处长白山腹地,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但随着经济发展对环境资源的需求日渐增大,衍生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屡见不鲜。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立足于保护物种的多样性、遗传的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开展“吉林生态日”法律宣传活动,意在通过此次活动倡导人们关爱生态、尊重生态、保护生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来引导辖区居民提升法律意识,保护辖区特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为增强活动效果,活动前期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展开周密部署,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制作了宣传单和生态保护倡议书。宣传单详细介绍了林区特有的珍贵动物和植物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教育群众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活动开展过程中,干警们深入社区、商铺以及广场发放宣传单和生态环境保护倡议书,向群众讲述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同时向群众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群众们纷纷驻足聆听并表示了解了很多关于珍惜野生动植物的知识也深刻的体会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
大自然是我们生死相依的骨肉亲戚。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此次活动的开展,有效提升了人们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倡导人们关爱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让苍鹰搏击长空,让鱼儿翔游浅底,让万物和谐共生。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