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内部监督渠道,市农业局建立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制度。目前,市局机关、直属单位的35名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已经全部配备到位,相关的工作管理制度也已出台,构建了系统全覆盖的纪检监察工作网络。(网易2015年7月16日)
纪检监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的监察部门行使的两种职能。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机构,是专司监督检查党的机构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查处违纪党组织和党员的机关。监察是政府部门,是专司监督检查政府机构和政府系统公职人员的机关。
作为监督检查的裁判员,肯定就应该有被监督检查的运动员,这样才能正确地履行其职责。现在有很多的部门,为了表现出对纪检监督的重视,就设置了一些兼职的纪检监察干部,或是因单位人手紧张,而给原来专职的纪检监察干部安排一些日常的工作任务让其分担,这也就自然成了兼职的纪检监察干部了。
既然是兼职,肯定还承担有其它的工作任务。不论是以纪检监察工作为主,还是以其它的工作任务为主,对其履行纪检监督职责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这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其它兼职工作时,又应该由谁来对其进行监督呢?既然不能进行自我监督,又怎能去更好地监督别人呢?
一个岗位的设置,主要是看它应该完成的职责和达到的效果,决不能因表示对其重视而虚设其位难以实施。
监督,即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国家要求设置纪检监督部门是有其重要意义的,是社会发展和工作落实的需要,更是制度的保证。如果我们的纪检监督干部不能认真履行其监督的责任,那这个岗位就形同虚设,还不如不设。如此,纪检监察干部如何才能跳出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尴尬境地呢?(作者:巩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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